2个回答
对于定量限,在已更新的ICH Q2(R2)中已合并到范围中进行“范围下限”的验证。
(可报告)范围应包括定量限作为其最低限,范围与定量限的单位应与检测结果报告值的单位相同(对于面积归一化法,应该是面积%,而不是进样浓度),定量限(范围下限)应能被准确度和精密度数据支持。
R2保留了R1中基于直观评价、信噪比、响应值的标准偏差和斜率的三种方式,但新增了第4种方式“基于范围下限的准确度和精密度”,其表述为“除上述方法种描述的估算值,QL也可以通过准确度和精密度直接验证。(Instead of using estimated values as described in the previous approaches, the QL can be directly validated by accuracy and precision measurements.)”事实上,前3种方式只是估计定量限的方法,实际的定量限应通过实验确认其准确度和精密度。
因此,对于早期阶段方法,可以采用信噪比、主成分稀释至期望限度附近水平后采用响应值的标准偏差和斜率来估算定量限;后期阶段方法应通过富集制备高纯度和高杂质比例的样品,然后按比例混合得到杂质质量标准附近水平的样品进行测定(如下图,注意横坐标是面积%,而不是通常的浓度)。
CDE老师的文章:《生物制品分析方法的生命周期管理》,供参考
评论
匿名
提交
取消
匿名
{{item_parent.created_at}}
置顶
批准
驳回
编辑
等待审核
已驳回
回复
{{item_parent.show_reply_list ? '收起回复' : '查看回复'}}({{item_parent.children.length}})
编辑
提交
取消
写回复
匿名
提交
取消
{{item_children.from_user}} 回复 {{item_children.to_user}}
{{item_children.created_at}}
批准
驳回
编辑
等待审核
已驳回
回复
编辑
提交
取消
写回复
匿名
提交
取消
这{{threadTextType}}正{{isAdminText}}
举报
提交
取消
为帮助审核人员更快处理,请填写举报原因:
举报
提交
取消
为帮助审核人员更快处理,请填写举报原因:
个人认为不可以。这类产品的纯度与相对纯度的分析方法本来就是多种方法共同评价,异质性的方法也应该是可靠的,只做精密度,不能充分证明该方法本身的可靠性与准确性等。
对于临床3期前也是同样的原则吗?尤其是早期临床,或者是pre-IND或IND阶段
对于定量限的准确度回收率怎么考察?与target 浓度计算峰面积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