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澄清度的限度制定是否一定要遵从各国药典最严?
注册申报分析方法


在原料药的研发质量标准的起草和建立过程中,各国澄清度标准不同(CHP没有要求,BP、WHO标准不一),在稳定性考察过程中,发现澄清度指标变差,不能符合最严的标准。
那么澄清度的标准制定可以放宽么?还是必须重新考虑工艺问题?

2024-04-30 16:17 Lizhd     
4个回答

1.从原料药本身出发

(1)应明确澄清度发生变化的原因,,是杂质增加?还是有晶型相关的变化。

(2)是否有多次、不同试验人员确认检测结果?

(3)当人员检测有异议的时候,是否考虑用浊度仪再进一步确认?

(4)当澄清度出现问题了,其他的质量属性有无明显变化?

2.建议结合处方工艺考察,所有原料药的属性除了满足自身质量标准外还为制剂成品服务。

(1)注射剂是除菌过滤还是终端灭菌?如果除菌过滤,是否会提高原料药的澄清度?

(2)各国上市的品种有可能与我的品种药液浓度不同,目前的原料药按照制剂处方进行配制,成品是否也会有澄清度的变化。

(3)国内是否有已经获批的品种,可以从一些途径获得相关资料进行参考。

2024-08-30 19:20 用户aoli     

各国药典是最基本的要求,标准放宽CDE是不会同意的,你这个明显是产品在稳定性期间不符合质量标准了。

2024-05-09 10:34 齐御风     

首先,您这个问题中,稳定性澄清度变差是什么意思?这个内涵比较多,比如,是降解了还是溶解不了?这是不同的,根据每个问题相应需要考虑其他进一步问题,对与关联制剂的影响是什么?标准能不能放宽需要进行评估,否则制剂厂家会联系您修改的。

2024-05-06 11:32 暗黑使者     

建立和起草标准时应考虑稳定性考察的影响,标准应满足货架期标准。

2024-05-06 13:19 沐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