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性研究的起始考察时间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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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稳定性研究,如果三批工艺验证批样品出来的时间间隔有两个月,是否还可以同时等全部出来一起放进稳定性试验箱中进行试验?

2024-03-28 09:34 匿名     
圣人有点冷 2024-04-01 17:52

首先,是否有文件对T0进行定义,放在一起进行稳定性考察,主要是方便于检验和趋势对比,一般根据有效期的长短不超过一个月,两个月相对来说时间长了一点,存在一定的风险,无形中增加了一个检验周期,另外,T0一般是以放行检测来作为数据,这样的话,你的T0有些批次需要重新进行检测,作为T0数据

8个回答

正常PPQ,是会及时放置,因为关系到产品有效期确定,如果合并放,放入前需要重新测T0。

曾经真实案例: 为了合并测试晚放3个月, 箱子中36个月后, 产品实际39, 测不过, 产品后来获批有效期2年。

2024-04-01 16:42 小孙     

首先明确:根据经验,是可以一起放置,稳定性考察方案写清楚就是了。

但是在这里,需要注意

1、已经是工艺验证批了,一般情况下是有一些稳定性考察研究数据的:

1)若你的稳定性研究数据显示,产品稳定性良好,尤其是长期稳定性研究数据未见明显变化,说明一下可以用放行数据作为T0的数据,一般不会有什么。

2)稳定性研究数据显示,产品稳定性观察到明显变化,尤其是长期稳定性研究数据,这时候若一起入箱,那么前面2批大概率不能采用放行数据作为T0,这时候需要再检测前两批作为T0,这时候可能会优先考虑各批次分别入箱。但是具体还是需要结合产品分析考虑,如果这产品的对照品溶液是临用新配,对照品又贵,分批入箱检测,可能也不太划算。

3)稳定性研究数据显示,长期无明显变化,加速出现明显变化趋势,但是又想赌一把,更不想做中间条件研究,或者变更贮存条件,为了尽早的掌握数据,也可能会分批入箱。

2、若是工艺验证批时,前期无稳定性考察研究数据,建议分批入箱,方便最快掌握数据,以便及时做出调整。

PS:仅是个人浅薄经验,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

2024-03-30 15:55 红秀     

这个要看你企业内部的质量文件如何规定的,从执行上来说是可行的,T0的时间点就是你放入稳定性箱的时间点。一般文件会规定,比如不超过一个月,放行数据作为T0,超过1个月才放稳定性箱的,需要重新检验作为T0。

2024-03-29 16:58 齐御风     

一般的做法是等三批一起放稳定性,前提是对产品的稳定性心里有数,如果一个12个月有效期的产品再这么放就不可以了;有的产品生产完,隔一段时间再取样放置稳定性,也是被接受的;加速6个月要求的是稳定性要放够180天,而不是按照实际的月在进行,如2月份有28天的情况,后面可能就需要适当延长放置天数

2024-03-29 14:08 Cora     

如果三批时间间隔很短的话可以一起放置,如果时间间隔长,建议每批单独放置!

2024-03-29 08:50 阳光蒲照     

T0的定义在WHO稳定性测试指南有明确的规定,指放入箱体进行稳定性考察的日期,如果三批一并放入,相隔时间较久,问题在于T0的测试结果是否有代表性,要考虑最大允许的时间,按照经验,一般情况下一个月是允许的;如果三批在放入前一并测试一次,风险是用户承担,对于稳定性考察是相对差的条件。

https://lib.shilinx.com/wiki/index.php?title=WHO_ECSPP_TRS_1010_Annex_10_Stability_testing_of_active_pharmaceutical_ingredients_and_finished_pharmaceutical_products_201805&searchText=WHO%20stability

The initial date of storage should be considered t0 and stability time points should be defined as a date with respect to t0. For example, if t0 is 1 January 2020 then the one-month time point corresponds to either 1 February or 31 January 2020. For each time point, samples should be withdrawn and tested as per the protocol. Testing should be completed as soon as possible. Deviations from the protocol should be recorded and justified.

2024-03-29 10:23 匿名     

可以一起放,也有这样的先例,但是需要注意零天数据的时效性。如不放心,可以在放进去前再检测一个数据当作零天数据,我们就曾出现过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三个批次稳定性杂质增长趋势不一致的问题。

2024-03-28 16:59 奇士     

我认为应该生产一批就取样放一批,开始考察时间以样品放入稳定性箱登记的时间为准(T0),以此来计算1M、3M、6M……,这样稳定性考察取样点和产品实际保存时间是一致的。

假如等3批一起,第1批和第3批实际保存时间间隔了2个月,这个时候都设为T0,那么举个例子,可能会出现在18M的时候,第1批已经观测到明显的变化趋势,而第3批没有出现趋势,这个时候又要费力的拿实际保存时间去解释,我认为不是最佳实践。

2024-03-28 18:14 ggxw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