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性样品的编号和来源批次的批号是否要求一致?
QC
欧洲市场产品,我们公司负责桶包装,稳定性样品从桶包装中取样,样品直接用了该批次的批号,但是实际产品桶包装用了2层PE袋+1层铝箔袋;稳定性样品用了1层PE袋+1层铝箔袋;

客户说包装不同,稳定性样品需要有独立的批号,和成品的批号要有区分。

请问这个欧洲法规有哪里规定吗?必须单独给号吗?怎么解释目前没有单独给号的合理性?

2024-02-19 13:40 匿名     
2个回答

稳定性样品的包装与市售包装不一致,需要证明稳定性考察是否能够具有代表性,可以从较差条件论述;稳定性样品的批号需要追溯到原先的批号,后续各个测试点会有测试,建议增加测试点的信息,便于区分。

2024-02-22 10:05 匿名     

个人觉得,客户主要是因为包装不同,才需要独立的批号来区分?   质疑的是你稳定性数据的可支持性?

2024-02-19 16:37 匿名     
任刁刁 2024-02-27 14:47

我也觉得这个才是要点,稳定性样品和成品并不需要独立的批号,只是因你包装不同,所以才要求区分,以追溯不事的包装形式,本质就是在质疑你的稳定性包装方式是否合理。

YoyoXU 回复 任刁刁 2024-03-07 18:50

我们解释了稳定性样品的包装是更差条件,考察结果可以代表该批次的稳定性。

客户的意思是,最差条件可以理解,但是这个情况就类似1个生产批次对应2个包装批,包装方式不同,那批号就应该有区分,哪怕是在批号后面加个后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