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子公司的产品(场地、工艺、处方、标准等不变)MAH变更为总公司,子公司C证→总公司B证→补充申请→批件下发→标签说明书变更持有人名称→GMP符合性检查→上市销售
QA注册申报

各位老师,好:
我们子公司的产品(场地、工艺、处方、标准等不变)MAH变更为总公司,子公司C证→总公司B证→补充申请→批件下发→标签说明书变更持有人名称→GMP符合性检查→上市销售
问题:1、以上办理思路可行吗?有没有更加优化的办理线路?
2、哪些办理节点会涉及现场检查?
3、若该产品长期未生产,GMP检查时,动态生产,能否用验证批?验证批产品,能否在检查通过后上市销售?
4、子公司的场地、工艺、处方、标准等未发生变更,工艺验证周期(例如2年一次2022.2-2024.2),因MAH变更,要不要再进行工艺验证?

2023-10-08 09:45 匿名     
4个回答

问题1,办理路线是正确的,如果子公司和总公司同一个省,可以查下省局有没有允许产品受托委托的C、B证同时办理的政策,这样可以稍微快一点,江苏和浙江是有的。但如果不同省的话, 就快不了了,因为MAH所在地省局需要先拿到受托企业所在地省局的允许受托的意见。

问题2,现场检查也是根据风险触发的,子公司办C证、总公司办B证,也有可能触发现场检查,建议办理时候咨询省局,GMP符合性检查肯定是要检查的。

问题3,长期未生产的品种办理变更MAH,需要先办恢复生产,在恢复生产同意后,省局可能才会同意办子公司的C证(表明确实具备受托生产的能力,长期不生产,省局怎么敢打包票出允许受托生产呢?),然后才能往下走你问题中所说的流程。所以恢复生产时生产的那几批,肯定在GMP符合性检查之前,这个有朋友遇到过类似情况,所以依旧建议你先咨询省局。

符合性检查有可能是动态,也有可能是静态,这也也是要咨询省局的。

验证批能否上市销售的的条例,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有提到,但法规并未落地,建议你还是先咨询省局意见,毕竟怕罚款。

问题4,工艺的再验证,这个应该属于企业GMP管理事项,和变更MAH没啥关系,如果出于生产企业的SOP管理的规定,到时间了,该做了,我觉得还是需要做的,这是质量管理的内容,但我觉得可以跟注册事项合并,比如恢复生产的工艺验证等。

——个人理解,有错误请指正哦~

2023-10-12 11:05 贰雯丶     

1、B证持有人无需抄一遍COA,只做上市放行审核即可。
2、C证企业QC出具COA,无需QA审核,QA要做的是生产放行审核,审核后交给质量受权人做最后的审核与批准。

2023-10-12 20:52 陆云     

只变更持有人,不变更生产场地,不涉及C证的GMP符合性检查,如果B证是首发,B证持有人会涉及许可证核发的现场检查。

不论任何阶段的现场检查都必须完成工艺验证后申请,不能用验证批作为动态批。

2023-10-12 20:53 陆云     

仅变更持有人在国家局和省局的申办流程中很明确,直接到对应官网查询就行,如果子公司已经有C证了,那么根据各省的要求不同,一般只需要增项就行,一般不会重复检查,总公司首次拿B证一般会进行一个许可检查,待注册补充申请通过之后,会对持有人进行GMP符合性检查,一般首次肯定会查一下。

对于第三个问题该产品长期未生产,但生产地方只要是之前已经通过检查的,动态生产时可以同时验证,并且验证的批次制药符合放行要求就可以放行上市销售。

第四个问题,仅持有人变更,但相关生产场地和工艺等都没有变更,可以不用重新做工艺验证。

2023-10-11 09:24 漆白雪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