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回答
1.主要依据中药改良型新药(注册分类2.3“中药增加功能主治”),多数情况需申请临床试验(IND)。药学资料的要求可以大幅简化,但有条件。依据《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2020年第68号通告)和《中药改良型新药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CDE 2024年第24号通告):需要提供,但可以简化
2.申请IND时药学资料的核心任务是证明“临床试验用样品质量稳定、与已上市产品一致”,而不是重新做工艺研究。因为您产品是已经上市20多年,并确保处方、剂型、工艺均未改变:不必重新提供完整的工艺研究资料(如工艺路线筛选、醇沉浓度对比、提取时间优化这类“制定依据”性质的研究),因为这些理论上在原产品当时注册时已审评过,且有20多年商业化生产验证。
3.如果处方工艺不变 , 申请人即持有人,那工艺制定的依据性研究不需要重新提供,引用原批准档案即可研究重心4.重点需要关注:增加新的适应症的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对新功能主治的支持材料;临床方案如果是人用经验充分的可按要求直接开展III期;
5.因为问题没详细体现是新增适应症的具体信息,所以建议申报前与CDE进行沟通交流(Pre-IND会议),确认资料简化幅度和后续注册申报实施策略。
评论
匿名
提交
取消
匿名
{{item_parent.created_at}}
置顶
批准
驳回
编辑
等待审核
已驳回
回复
{{item_parent.show_reply_list ? '收起回复' : '查看回复'}}({{item_parent.children.length}})
编辑
提交
取消
写回复
匿名
提交
取消
{{item_children.from_user}} 回复 {{item_children.to_user}}
{{item_children.created_at}}
批准
驳回
编辑
等待审核
已驳回
回复
编辑
提交
取消
写回复
匿名
提交
取消
这{{threadTextType}}正{{isAdminText}}
举报
提交
取消
为帮助审核人员更快处理,请填写举报原因:
举报
提交
取消
为帮助审核人员更快处理,请填写举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