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注册姊妹文件能否顺便捎带小微变更
注册申报

已获得一个CEP,现增加一条晶型工艺,想走姊妹文件sister file 的 通道注册。  现在想咨询下,可否在 姊妹文件递交时 顺带一些微小的 变更 一并递交?  还是原有的CEP先变更完成后,再执行姊妹文件的递交? 

2023-03-09 09:14 zhlx12     
2个回答

首先必须很明确是微小变更,可以同步进行,双方不影响;如果存在侥幸心理定义的微小变更,建议批准后再交姐妹文件

2023-03-09 11:26 Cora     

根据我的理解,姊妹文件可以与CEP主文件有差异(可以将差异在模块一的comparative table中列出来)。但由于姊妹文件不是变更工具,姊妹文件的获批不会变更原CEP,因此原CEP还是要走一遍变更流程。


参考资料:

Guidance on Applications for “Sister Files”

2023-03-10 09:03 Rlch     
zhlx12 2024-01-16 08:15

谢谢建议, 最终还是先主cep 变更。 后又申报的 姊妹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