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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规依据与思考:
中国GMP 计算机化系统附录第十六条: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在计算机化系统中建立数据审计跟踪系统,用于记录数据的输入和修改以及系统的使用
和变更。对于红外光谱的评估结果应该是需要审计追踪功能,因此首先建议建议联系仪器厂家,软件升级,把审计追踪功能加上;
中国药品数据管理规范(2018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现有计算机化系统不具备审计追踪功能的,可以使用替代方法,如日志、变更控制、记录版本控制或原始电子记录辅以纸质记录来满足数据可追溯性的要求。因此若厂家也无法提供对于现有仪器审计追踪功能的,可以通过电子记录、日志等辅以纸质记录完善审计追踪功能。
2、思考与建议:
首先建议联系仪器厂家,软件升级,把审计追踪功能加上;若厂家也无法提供对于现有仪器审计追踪功能的,可以通过电子记录、日志等辅以纸质记录完善审计追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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