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分析方法验证,精密度计算是按“待测成分含量”还是“进样浓度”呢?
QC分析方法

CHP里面这两个表格的前面的“待测物成分的含量”是指待测物配制成进样溶液前的大概含量,还是配置成进样溶液的大概浓度?

因为药典里面并没有说前提条件可以用这个表格,比如在做重复性的时候,如果用对照品配制溶液,主成分和杂质浓度都配制成同一水平浓度,再使用这两个表格,就不合理了啊。

而且根据这两个表格的来源即Horwtiz方程来说,也是指进样溶液的浓度。这样更科学,我们要追溯本质。但是,大家很多企业好像都理解成配制前的待测物的大概含量,我觉得这样是不科学的,大家怎么理解的。

2020中国药典9101 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2022-10-22 10:43 匿名     
LisaS 2022-10-22 10:58

从题目来看,并不认为待测物配制成进样溶液前的大概含量,和进样溶液的大概浓度有矛盾。因为一般做方法验证的时候,进样溶液的浓度就是参照待测物中该物质的大概含量来配制的,这样验证出来的方法才是适合于实际日常检测的。所以理解成配制前的待测物的大概含量并不存在不科学的问题。

另外题目中说到的“比如在做重复性的时候,如果用对照品配制溶液,主成分和杂质浓度都配制成同一水平浓度”,主成分和杂志浓度配制成一个水平是指有关物质方法验证的时候,主成分稀释到未知杂质水平吗?如果是的话,也不存在矛盾,因为这个时候主成分已经不代表主成分了,代表的是未知杂质。】】

以上是我对题目的理解,不知道对题目的疑问是否理解正确。

陆云 回复 LisaS 2022-11-01 22:19

我个人觉得并不是这样的。

首先,在做方法验证的时候,进样溶液不可能按照待测物的大概含量去配制,太浓了,你要说按照比例还可以,一般也是按照比例配制的。所以啊如果想用这个表格,那就得有浓度前提的要求,没毛病,但药典中并没有说。

其次,要看其来源,即Howrtiz方程的推导来源,他就是按照实际浓度得出的结果才有拟合这个方程,所以这个表格就是按照实际的浓度才适合。

所以最好的做法,下次药典修订对使用这个表格有浓度配制的要求前提,尤其是在做方法验证的时候。

此外,如果用这个表格,你用置信区间去计算的时候,即使在这个范围之内,也可能超出置信区间,你可以实际代入数据计算一下,反之亦然。

3个回答


1、精密度:

做法:

  • 在规定范围内,取同一浓度(分析方法拟定的样品测定浓度,相当于100%浓度水平)的供试品,用至少6 份的测定结果进行评价;
  • 设计至少3 种不同浓度,每种浓度分别制备至少3 份供试品溶液进行测定,用至少9 份样品的测定结果进行评价。

注意的是:采用第二种方法进行评价时,浓度的设定应考虑样品的浓度范围。

要求:

精密度的结果应报告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或置信区间。样品中待测定成分含量和精密度RSD可接受范围参考表3在基质复杂、组分含量低于0.01%及多成分等分析中,精密度限度可适当放宽。对于这个指导原则中的可接受标准,本文不做过多评论。但建议的是在国内申报时,大家还是能做到就尽量去做到。

2、准确度

做法:

  • 在规定范围内,取同一浓度(相当于100%浓度水平)的供试品,用至少6份样品的测定结果进行评价;
  • 设计至少 3 种不同浓度,每种浓度分别制备至少3份供试品溶液进行测定,用至少9份样品的测定结果进行评价,且浓度的设定应考虑样品的浓度范围。两种方法的选定应考虑分析的目的和样品的浓度范围。

同时,由于准确度一般用回收率来表示,我们以原料药的含量和有关物质为例来说下回收率的做法。

1)含量测定方法的准确度---直接回收率

原料药含量测定时,由于目标物通常为纯物质,可以直接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供试品进行测定,直接计算回收率=测得值/实际值,或用所测定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个方法测定的结果进行比较。当原料药为多组分时,也可以使用加标回收率来测定。

原料药的含量,线性范围一般为实际测定浓度的 80%~120%,其目的是考虑到这一范围足够可以满足《药典》中规定“约” 的定义为 90%~110%的范围;

2)有关物质测定方法的准确度---加标回收率

原料药有关物质测定时,主要需考察基质或其它物质的相互干扰,因此可向原料药中加入已知量的杂质对照品进行测定,计算回收率=(测得量-样品中的量)/加入量。如不能得到杂质对照品,可用所建立的方法与另一成熟方法(如药典标准方法或经过验证的方法)的测定结果进行比较。

有关物质的测定,实际操作的范围应该是定量限(或报告限)至质量标准的120%以上,同时需要进行主成分线性范围的测定(最高浓度为实际测定时稀释后的浓度的120%以上,最低浓度为定量限浓度),用于校正因子的测定。

要求:

对于化学药应报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或测定结果平均值与真实值之差及其相对标准偏差或置信区间(置信度一般为95%); 样品中待测定成分含量和回收率限度关系可参考表2。同样的,在基质复杂、组分含量低于0.01%及多成分等分析中,回收率限度可适当放宽。

验证过程中回收率计算方法应与检验方法一致。也就是说,如果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是外标法,那么回收率计算时应采用外标法;如果检验方法中采用的是自身稀释对照法,则回收率计算时应采用自身稀释对照法;如果检验方法规定的是主成分外标法(个人比较推荐的方法),那么回收率计算时就应采用主成分外标法。否则,一律都按照外标法来计算回收率是没有意义的。

精密度和准确度是无法通过验证来提高的,而是通过验证我们确认了精密度和准确度的大小。

2023-05-29 13:19 Stark     

我认为是这样的:这并不是指进样前的,指的样品中待测物的含量,比如API,大部分API含量为100%,那回收率即在98-101%范围内,RSD应该NMT1;而制剂中如果API含量如果在30%左右,其回收率与RSD与纯API一样。如果含量为1%或更低,则范围更宽。这个并不是配制成溶液的含量或浓度。

2023-05-29 13:27 匿名     

 经过查询文献,资料,咨询各个专家,如今回过头再来看这个问题。

  我觉得没有必要过度解读,应该就是字面意思;待测定成分含量,很明确的定义

     而且CDE并不认可这个文件,这是药典委老师的观点。注册申报可以不用参考这个. 我个人也觉得药典参考AOAC是很不妥当的,各国药典都没有这么做,甚至美国药典都没有采用,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美国分析化学家协会的一篇文章竟然被中国药典奉为圭臬,着实有些让人无语。一个错误的观点上论证合理性,本就是缘木求鱼.

     一般都是参考行业惯例: 一般杂质回收率80-120, 含量98-102; 溶出度95—105; 基因毒70—130; 元素杂质70—150;

       那后面的重复性,重现性的RSD值呢?. 一般杂质10,基因毒15,含量2。

2023-05-27 13:56 陆云     
牧魂 2023-05-29 21:08

确实,在这个方面所谓的接轨,有些水土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