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特有、无参比制剂的品种,现在想进行生产工艺变更,是否只参照变更的指导原则即可?会被要求做临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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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16:31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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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等变更,问题不大,如果重大变更,则需要根据品种情况进行安全性、有效性评估。变更具有关联性,工艺的变更一般涉及面较广,大概率是重大变更。国内没有参比,建议尝试申请自己作为参比,然后和自己变更前的比较。

国家药监局一直以来对药品上市后变更严格监管 , 严厉打击药品上市后非法变更,在再注册工作中也明确了涉及工艺变更的工作要求。2010年8月13日《关于药品再注册审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食药监注函〔2010〕168号)规定“对再注册申报工艺与原批准工艺相比发生变更的 , 若工艺变更不影响药品质量 , 请生产企业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后,再予再注册;若工艺变更可能影响药品质量 , 请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补充申请,待批准后再予再注册。

截至2021年1月5日 , 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数据库中有效的国产药品共156816个,进口药品共3826个 , 大部分为获批5年以上并通过再注册的药品。按照前述药品再注册的要求,通过再注册的药品,其申报工艺合法性已经经省级监管部门审查。对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前,持有人或生产企业按照法定程序申报的工艺变更,不需按照新的变更管理规定及技术要求重新申报,不因新的变更管理规定及技术要求的变化视为非法。

变更控制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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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小变更

2、中度变更

3、重大变更

2022-09-30 16:51 人类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