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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GMP指南 > 物料系统 > 9 物料发放 > 9.1 生产物料的发放》中,有如下描述:
对于外包装材料,通常的做法:
- 对于未拆封的整箱说明书、标签、小盒、中包装以及整捆大箱,清点箱数、捆数即可。
- 对于已拆零、散装的说明书、标签、小盒、中包装、大箱等应仔细清点;零箱中完整的小捆包装不必拆散逐个清点,清点小捆数量即可;但已拆小捆的说明书、标签、小盒、中包装、大箱应逐个清点计数。例如:根据生产指令和/或物料提取单的需要,需发放一箱说明书零箱,零箱中有8个小捆包装(每小捆为1000张)和零散的说明书991张,则清点时可直接清点、计数8个小捆为8000张,但991张则需逐个点数;
- 对于原料药的外包装桶/容器应逐个清点计数发放。
对于内包装材料:
- 药用内包装袋、瓶等应清点、计数发放,发放原则与说明书、小盒、中包装、大箱的发放原则相同;
- 对于铝箔、PVC等,可按重量发放,发放时清点、计算整箱或整包重量和零头重量总和或换算成长度总和。
- 对于原料药生产使用的内包装材料,内包装桶/容器应逐个清点计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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