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的样品在临床机构常温保存,因为人员操作不当放在了2-8°低温保存,一般没什么影响,那针对这个需要出声明补充试验数据吗?
其他

临床试验的样品在临床机构常温保存,因为人员操作不当放在了2-8°低温保存,一般没什么影响,那针对这个需要出声明补充试验数据吗?

2022-09-22 14:17 匿名     
4个回答

回答:

首先应该按照程序发起事件进行调查,明确根本原因,进行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并评估对样品的质量的影响以及临床数据的影响。(需结合产品的性质、稳定性数据等支持评估)

2023-01-19 10:49 圣人有点冷     

1、建议保存温度写具体温度范围,如“常温保存”标识为“10-30°C保存”。

2、超出规定的温度范围,首先提起偏差,对于在2-8°C存放的时间及稳定性数据进行评估,必要时,应补充试验数据。

2023-01-19 10:05 Sumei     

这里至少涉及两个问题

第一,对于操作不当该如何CAPA,是否想过制度文件进行规定或者明确

第二,是否有影响,要基于具体的数据和事实来决定,而不是主观判断或者推测。

通常临床阶段的管控要严于商业化生产阶段的。因此这个说明或者申明也是必须基于数据和事实的,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可能还是需要补充比如短期温度偏离等试验支撑的。

另外,不同的产品或者剂型,也是需要纳入考量的,有的时候,可能更为关键,比如是不是有的在低温下会析出,沉淀等。

2022-09-22 21:13 牧魂     

这个应该按偏差程序进行,评估有无影响。

2022-09-23 08:49 阳光蒲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