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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走微小变更,根据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指导原则,无菌制剂批量变更的中等变更条件为“与无菌保障水平相关的步骤的生产时间(包括配液、药液存放、过滤、灌装等)增加”。按问题描述,这些时限如均在已验证的范围内,不涉及增加的情形,可以考虑按微小变更处理。
关于是否需要展开培养基灌装,再时限已确认不变的情况下,请再结合你变更后的批量进行考虑。根据中国GMP 附录1:无菌药品, “批量较小的产品,培养基灌装的数量应当至少等于产品的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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