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固体制剂产品,批量80万片,受限于湿法制粒设备产能,需要分别投料8次进行湿法制粒;拟引进新设备,由8次湿法制粒扩大到2次完成,如何开展相关的变更研究?
厂房、设施、设备生产管理
2022-08-19 13:15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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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的变更,主要遵循CDE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的相关要求,即:

制剂生产工艺变更主要包括变更制剂生产过程及工艺参数、变更原料药内控标准/制剂中间体内控标准或生产过程控制、变更制剂生产设备等。

制剂生产工艺发生变更后,需进行相应的研究工作,评估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研究工作宜根据以下方面综合进行:①变更对制剂的影响程度。②制剂生产工艺的复杂难易。③制剂剂型等

从文字描述来看,至少属于中等变更。由于缺乏更加详细的信息,自己评估不到的话,也可以去咨询省局。

当然,比如山东局,有共性问题的解答栏,比如,药品审评共性问题百问百答 已上市中药变更专篇(一)

2022-08-19 21:36 牧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