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回答
先说建议:
1.不建议标准和方法分开制定的,如标准在QA,方法在QC,最好的方式是质量标准由QC起草维护。“标准就是检验项目以及认可标准。没有具体的方法”是不合适的,原因我们先看《中国GMP通则 第八章:文件管理》:
- 第一百六十五条 物料的质量标准一般应当包括:
(一)物料的基本信息:
1.企业统一指定的物料名称和内部使用的物料代码;
2.质量标准的依据;
3.经批准的供应商;
4.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或样稿。
(二)取样、检验方法或相关操作规程编号。
(三)定性和定量的限度要求。
(四)贮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五)有效期或复验期。 - 第一百六十七条 成品的质量标准应当包括:
(一)产品名称以及产品代码;
(二)对应的产品处方编号(如有);
(三)产品规格和包装形式;
(四)取样、检验方法或相关操作规程编号;
(五)定性和定量的限度要求;
(六)贮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七)有效期。
这里质量标准是含有检验方法的,至少有操作规程的编号。检验方法是QC的工作范畴,如果放到QA,容易产生错误或者更新不及时等情况发生.
下2010版GMP实施指南中,质量标准也放到了《中国GMP指南:质量控制实验室》模块下。
2.我公司原来也存在多个厂区的类似现象,但是质量标准还是由各厂区自己制定,而不是使用共同的.哪怕是一模一样的物料,因为各个厂区的情况不一致,即使是公共物料,质量标准也不一定一致,不同的供应商可能也有不同的质量标准,同一物料,使用情况不一致,质量标准也可能不一样;这时候使用同意的质量标准,看似简便,其实是含有风险的,
最后的结论:质量标准建议由各厂自行制定,制定的部门是QC,QA可以定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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