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ICH Q3D里面规定的第4类元素杂质镁和铝限度的制定
注册申报
本公司目前合成的一个原料药,由于合成过程中使用了三氯化铝和硫酸镁,按照ICHQ3D要求,是否需要在原料药成品中建立一个镁和铝的限度?这个限度该如何建立?请各位老师指导一下,谢谢!
2018-11-09 16:34 Fuyz     
2个回答

这类元素比较好除去,估计在DS都检测不到,所以建议先不设质量标准,只给出for information data,积累批数据后再决定。有的公司内部是有SOP来定义PDE的,比如Al 按150 ppm控

2019-07-18 15:12 terebi     

ICH Q3D是针对制剂而言,而原料药是重金属杂质的重要来源。因此,需要对原料药的重金属杂质进行评估,必要的情况下,需要对原料药提出重金属控制的要求。

根据元素杂质PDE值,计算元素杂质的限度。元素杂质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因此,API的元素杂质限度应更严格。

针对本案例,AL和Mg均为低安全性风险的金属元素。因为工艺过程使用过,所以为风险评估为高。需要检测评估Al/Mg残留,如果残留导致的日摄取量小于500微克/天的话,可以不用针对这两个元素进行单独的控制。
不知道对不对,请参考。

 

2018-11-12 09:52 王全亮     
Fuyz 2018-11-12 10:08

谢谢王老师的指导。个人还有一点疑问需要请教,本原料药对应的制剂剂型是注射剂,同时AL和Mg在ICH Q3D中属于第4类,没有明确的限度,不知道您说的这个500微克/天限度是根据什么原则计算得到的?

王全亮 2018-11-12 10:51

你好!我是这样考虑的。第三类元素杂质需要进行评估的限度要求是PDE500μg/d。第四类元素杂质按照相同的标准控制是充分非必要条件。 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