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剪切湿法制粒机设备能力范围确认问题
设备确认与验证

高剪切湿法制粒机的设备能力范围在设备说明书上规定为320L-650L,设备确认时是否需要对这个容积进行确认,如何确认?请各位大侠们给指导一下,谢谢!

2018-03-27 11:07 Yxm1     
3个回答

这个应该是对应最小投料体积和最大投料体积,高于或低于湿法制粒机无法达到正常的使用效果,所以一般设备都有个最佳投料体积,根据这个最佳投料体积确定湿法制粒的投料量更容易获得稳定的工艺

2018-03-29 08:28 识林-樟     

从gmp上没必要,如果真想看看是否货真价实是不是可以考虑用水测,称重算容积。

2018-03-29 07:42 嘉汇     

320和650L是和物料性质相关(不同密度的物料带来的设备能力范围也不同,因此不应是个精确值),设备确认时不应该是去对设备的容积确认,而是确认该高剪切湿法制粒机在投特定物料时,在320和650L区间能否达到工艺设计要求。

2018-03-29 07:43 LesNer     
Yxm1 2018-03-29 09:26

谢谢你的解答,你的观点我很认可,我现在对高剪切湿法制粒机的性能确认如何实施很疑惑,不知道该评价哪些项目。比如说我们某湿法制粒机上生产的产品体积有350L、400L、600L,在做设备性能确认时需要针对使用的高限600L和低限350L分别进行确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