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情况在GMP合规体系下均满足“连续三次”的要求。清洁验证中强调的“连续三次”,核心是指针对同一设备、同一产品(或最差条件产品)、使用同一清洁SOP连续三次执行并取得合格结果,而不是要求在时间上绝对相连,也不意味着期间设备不能转产其他产品。
注意事项
1. DHT与CHT:如果批次间隔较长,需要确保这三批验证能够覆盖SOP中规定的最长DHT和CHT。如果第三批的DHT/CHT与前两批不同,反而有利于在验证中涵盖更全面的最差条件。
2. 偏差处理:如果在生产B产品时设备出现异常、维修或更换了直接接触药品的部件,则有可能破坏设备状态的一致性,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评估是否需要重新启动A的清洁验证。
3. 方案设计:建议在清洁验证主计划或具体的验证方案中,提前写明由于排产原因可能采取的“同步验证/阶段性完成”策略以及允许穿插其他产品的说明,避免审计时被检查员认为验证执行与方案脱节。
楼上回答的都是工艺验证,但是楼主想问的是清洁验证,首先,这里分两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第一:如果是产品首次申报,做工艺验证的时候肯定无法完全覆盖清洁验证,这就又绕回到楼主提的PPQ批次数问题,一般惯性做3批工艺验证,但是这样的话,你的清洁验证大概率就是每批清洁,但是真正的清洁验证,大家都想图省事,那自然不想每批都做清洁,不然失去了清洁验证的其中一个日常商业化运转的意图。
第二:在后续常规的商业化运转过程中,清洁验证一般都会变更的,首次申报涉及的清洁验证,即使过了,也说明不了大问题,从某种意义来说,清洁验证只是首次工艺验证申报时的附属产品,此时考虑是连续生产4批,还是5批,8批再进行大清洁,中间的每批就只是小清场而已,不涉及大清洁。
所以,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工艺验证中穿插了其他批次,则清洁验证,也自然会穿插到其他批次,但是这个并不一定是全的,穿插的品种也不一定是最难清洁的,或许非最难情急的品种,一直要到几个月以后,很多批次以后,才排产上,那个时候做的最难品种清洁验证才是全的(当然 现在要求高一点的企业,非最难清洁品种虽然不会做3次“验证”,但也会做一次“确认”)。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既考虑到商业化运转的意图,连续生产好几批后再做清洁验证,满足清洁验证原本的意图,同时也会考虑到最难清洁品种与非最难清洁品种事宜。
故此:
①从这个角度考虑,再纠结首次的清洁验证,是两批,还是多少批以后,衔接一批,意义不大;
②另外从清洁验证本身的内容来考虑,之所以连续4批,5批,8批,是考虑到内部验证指标(一般我们说3个时间:待清洁设备存放时间(DHT)、已清洁设备存放时间(CHT)、设备连续使用时间(CL)),这些时间,都会在批次间去考虑,总不能说某产品生产批次少,等着三个月,半年到一年后再生产下一批时再去清洁吧,不可能一个产品放车间,长达几个月时间不清洁。从这个角度考虑,再纠结多少批以后衔接一批,意义更不大(除非只考虑单次的清洁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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