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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L抽检的对象是经100%灯检后被判定为"合格"的产品。因此,AQL抽检不合格(即在"合格品"中检出了缺陷品),其直接含义即为灯检过程发生了漏检(False Acceptance / Miss)。AQL不合格在法规层面即被界定为灯检机/灯检人员的检出能力不足以满足质量要求,存在不合格品被漏剔、流入合格品中的风险。
当AQL和整体剔除率同时偏离预期,应当对被剔除品进行人工复检分类,区分真缺陷与误剔,辅以AQL中检出缺陷的Level 1–3鉴定(确定颗粒身份及来源),方可判定根因属于工艺端还是设备端。
2025 ECA灯检指南 明确规定:"严禁未经调查直接复检。必须先确定根本原因,并确认初始检查方法适用于挑出导致问题的缺陷后,方可进行复检。" Knapp测试并非复检前的强制步骤,但确认灯检机/灯检方法仍然有效是复检的法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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