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的企业,一定要有自有或者自营仓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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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京津冀药品批发企业许可管理规定》的要求:

1. 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当有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自营仓库、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

2. 仓库应当为相对独立的库房,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法建筑,且为自有或者租赁的自营仓库。

这是不是意味着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一定要有自有或者自营仓库?且要达到现代物流的要求:仓库储存作业区整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或容积不少于50000立方米等?

现在不可以直接走3PL的模式了吗?

2026-04-13 09:44 匿名     
1个回答

你好,看到你参考了《京津冀药品批发企业许可管理规定》,估计是京津冀的企业,也可以再参考这个通知:

天津市药监局 北京市药监局 河北省药监局关于印发京津冀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 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二、规范仓储物流管理

京津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现代物流开办标准后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申请委托储存药品的,应当持续具备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且符合京津冀规定的药品现代物流要求的自营仓库,并由本企业人员自行运营管理。

这里虽然提及了申请委托存储,但是仍然强调需要具备........自营仓库。


同时,从实操层面看,84号文和京津冀一系列的文件出台后,监管部门对于新开办的批发企业有一定的规模要求需要有自营仓库,个人理解可以通过窗口问询的方式了解下租赁仓库自己运营,而非3PL的模式是否可行、

2026-04-14 10:14 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