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到的几个系统,虽然排除了无菌相关的性能(如培养基模拟灌装、灭菌柜的热分布等明确要求周期性验证的项目),但它们各自的风险点不同,审计官的关注点也不同。建议进行差异化管理:
配液系统与灌装系统(非无菌部分):
风险点: 搅拌转速、温度控制、灌装装量精度等。
策略: 只要关键仪表(如温度探头、称重模块、流量计)按时进行了校验,并且日常装量抽检数据符合趋势,预防性维护正常,然后加上周期性的回顾。定3年再确认合理的。
灯检系统(高风险点):
风险点: 无论是人工灯检还是自动灯检设备,直接决定了可见异物的检出率。这可能是审计官要求半年或一年的主要原因。
策略建议拆分管理: 设备的机械运行(如拨轮速度、光源照度等主体功能)可以定为3年再确认;但是,针对“检出率的挑战测试”(例如使用标准缺陷库运行机器,或对人工灯检员的视力及资质确认),通常行业内的底线是至少每年1次。将“设备本体确认”和“工艺性能/人员资质确认”拆开,能有效应对审计。
还要建立再确认机制
除了时间周期,必须在风险评估和SOP中明确“非计划性再确认”的触发条件。
设备发生了涉及关键部件的重大变更(如更换了不同型号的灌装泵)。
发生了与该设备直接相关的重大偏差或重复性偏差。
日常工艺趋势监测发现控制能力下降(如Cpk持续降低)。
停产时间超过规定期限后复产。
法规层面,没有明确规定,再验证的时间评估,在ISPE的2019年发布的基于风险调试与确认指南(第二版),里面是有提这个思路,把固体和无菌给统一拉通了看,并明确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及没强制规定的。
公司若有自己相关的流程,评估再验证的时间,倒是可以,若没有,也不一定要做,法规层面指强调灭菌一类的(设备和无菌工艺),包括A级的,以及培养基模拟灌装,清洁确认(针对研发临床期间,未研究清楚具体的清洁方法,若研究清楚了,则是清洁验证),以及欧盟附录1现在提到的A级和B级,C级和D级洁净区等,除此之外其他的没规定必须做再验证,故此做不做再验证都是以公司的体系综合看——我公司之前除了法规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都不做再验证/确认,直接融合在周期性维护的SOP中,以及SOP后面的记录中,定期QA抽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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