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技术转移实施计划中可以将差距分析得到的措施写进计划中吗?3.1如果可以的话,例如有新建厂房、有工艺验证等这类涉及到很多事的项目计划,形式是什么样的,一个大整体吗?整体里要写厂房怎么怎么建立,怎么怎么施工,如何如何验收,接下来再写如何如何进行工艺验证,包括怎么设置取样点、关键工艺参数等等,写成一个极其庞大的实施计划吗? 3.2如果写成子项目,子项目计划写成什么样呢?例如计划中要购买一些新设备,这类子项目要写成什么样呢(内容细节有多细呢,需要写到设备验证完成吗,包括设备验证方案报告也写在项目子计划里面吗)
1:这个问题,《技术转移实施计划》 和 《技术转移方案》,这俩的关系类似于一个工厂在启动建设的时候,一个“项目计划”,一个“验证主计划”,提这俩大家应该很清楚了。
①项目计划是针对整个工厂的,不管GMP相关的,还是非GMP相关的,全都在这里面,包括土建,水电施工等。
②验证主计划就是纯针对验证细节的,只有GMP相关的。
这俩之间都提到了验证GMP相关的信息,也都提到了验证标准,但是不重叠。
广度方面:即项目计划>验证主计划,项目计划包括GMP+非GMP,验证主计划,只包括GMP;
深度方面:项目计划没有验证主计划那么细,稍微粗广一点,验证计划详细一点。
角度方面:项目计划,虽说包括了非GMP,但是很多时候比GMP可能更重要,你的土建,水电施工,废水排放,EHS,承重等等很多方面,比GMP更重要,GMP的管控需要在这些硬件基础之上,否则GMP施展不开。GMP只是聚焦在合规方面的事宜,整个设备厂房等硬件,怎么样做确认才能符合GMP要求和规范。
现在再来类比,转移实施计划和转移方案,转移实施计划涵盖内容要比方案多,也包括一些资源支持等很多方面(不一定属于GMP层, 放在转移方案中),而且计划不一定有方案细,这也就是为啥AI跟你说一个项目层面,一个实施层面。
2:这个问题,准确的说,这是一个风险评估,在进行技术转移之前,需要先写一份技术转移的风险评估报告(当然也有企业不写单独的,直接挂在方案后面当附件,可能同时进行部分简化和弱化),进行风险评估,那就是包括两部分了“既有事前的评估,也有事后的评估”。
①事前的评估,你可以理解为“前提条件”,这些前提条件不满足,无法开展转移。类似于发起变更时,或者写风险评估时,收集的材料。≈变更/风险评估的发起
②事后的评估,你可以理解为“未来需要执行的行动项”,这些措施不去做,转移发起后,会转移失败,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变更/风险评估发起之后需要采取的行动项。
3:这个问题,你可以理解为“母变更”和“子变更”,这些所有的行动,牵涉整个全工厂层面,类似于公司的SMP和SOP一样。你不可能将所有内容全都写在一个文件中,或者说将所有的行动细节都写在一个变更中,正常应发起母变更,其次发起子变更。
如(母变更):应对此次技术转移,需要发起变更,这个变更,可以是项目部或者生产(如果没人发,可能又落到QA头上)发起,这个变更是宏观的,公司引入此产品或技术转移,需要宏观的发起以下4个子变更,点到为止,则以下4个子变更发起了,这个母变更可以先关闭。(之所以不把以下所有子变更详细内容都放在这个母变更上,是因为在表格中或附件中描述放不下,而且一个人描述不专业,以下分支有各自对口的细节更详细系统)
如(子变更):一个对此次技术转移,①公用系统板块需要改造,②生产线设备需要改造;③QC检验仪器也要改造,④发起质量体系(广义六大系统的质量体系)需要编写修订文件,则这4个变更,分别由工程,生产,QC,QA发起,至于仓库部分可以合并在公用系统改造那块,当然也不要忘了计算机化系统这个板块,IT渗透在每个分支板块。这些再分别细节的评估,变更前,变更后,分别是啥,理由是啥,详细的改造是啥,要说的非常系统详细(细节到哪个公用系统的哪个罐子,管道要更换;细节到哪个设备的哪个参数要重新确认,哪个部门的哪个文件共线生产SOP要更新),这时候各部门描述各自的,会描述的非常详细系统,当然这些子变更之间应有相互交叉和引用,不用重复描述。但是任何一个子变更的评估,还是需要涉及到所有业务部门的,这就把各自发起的变更渗透到各个业务模块内容评估到位(一对多,多对一,形成系统的网状衔接串联,你发的变更对我这个系统有影响,我发的变更对你系统也有影响,你发的变更你为主,我为次进行过辅助。同样我发的变更我为主,你为次进行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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