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降解试验和影响因素试验的区别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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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国内外注册法规中,强降解试验和影响因素试验是否是同一个概念?区别是什么?各自目的是什么?对105度热强降解条件是否有规定必须做?哪个指导原则中提到?

2017-06-23 06:29 Wanghb     
3个回答

强制降解和影响因素实验,对于新产品,无论目的内容是否一样,个人觉得都必须合在一起同步进行。否则就会出现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矛盾。

比如强制降解是为了确认检验方法是否可以检测出降解的杂质。那就得先找出降解条件,不然没法做这个检验方法的确认。 同理,影响因素是为了研究产品在储存或生产过程中的稳定性。如果你没有可以灵敏检测的方法,就没法准确知道哪些因素影响哪些杂质。

那到底是该先有方法还是先有降解条件?个人觉得应该一起做,合而不同。

2017-08-18 10:13 卓乞     

2005年版的、和2015年版的《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都有介绍“影响因素试验”,CDE的电子刊物《CDE 杂质检查分析方法建立过程中破坏性试验的意义和存在的问题分析 中介绍了杂质研究中的强制降解试验。

没有哪个指南规定用105度热强制降解条件吧,还是根据具体产品

2017-07-10 08:58 Lava     

不是同一个概念,目的和内容不一样:

1、强降解试验是为了确认杂质检验方法是否可以将降解杂质有效地检测出来,试验中是要确保有降解的;强降解试验目的是找出会降解的条件。

2、影响因素试验是为了确认产品在储存过程或使用、生产过程中的稳定性,用于确认储存(光、热、氧、湿等)、生产(工艺中接触的条件:如氧化、还原、热、试剂设备等等)、使用条件(为制剂工艺提供基础数据,如可承受的PH灭菌条件等)而设计的试验,具体要试验哪些因素要根据预计或计划的储存、生产、使用而制订。

影响因素试验是为了找到合适的不会有较大降解的条件。

   前期找条件是可以一起开展的,后期试验是分开的。

2017-06-23 11:00 Sam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