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没有强制要求。基于事实的基础上,企业根据首次工艺验证,计划生产时的人机料法环情况自行评估开展再验证以及持续工艺确认。
基于生命周期管理的工艺验证原则,结合工艺验证开展的原因和时机,工艺验证的类型包括首次商业规模生产工艺验证(生命周期的工艺验证第二阶段,以下简称首次工艺验证),工艺再验证(包括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变更后的验证和必要的再验证),在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持续工艺确认(生命周期的工艺验证第三阶段)。
工艺再验证包括发生变更时的再验证和间隔一段时间进行的再验证,旨在证实已经验证过的工艺其“验证状态”没有发生漂移,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的状态。
4.2.1 当发生影响产品质量的变更,通常包括制剂处方中辅料的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供应商的变更,原料药/中药提取/原液和制剂的生产工艺、生产场地、生产批量、主要生产设备等变更,应当基于质量风险管理的原则,进行充分评估,必要时进行再验证。
4.2.2 在首次工艺验证后,应当定期(通常每年)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再验证。
4.2.2.1 关键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4.2.2.2 根据产品年度回顾分析情况、偏差/OOS调查结果、投诉调查结果等,经充分评估后,必要时进行再验证。
4.2.2.3 当持续工艺确认表明工艺性能可能超出控制范围(如趋势出现渐进性变化、超出行动限,或检验结果超标等情形)时,应当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需进行再验证。
持续工艺确认是指在产品生命周期中通过对商业规模生产的关键工艺参数及产品质量进行监控和趋势分析,持续确认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的状态。
不要求。
上市申请前完成工艺验证,即PPQ;
上市后做持续工艺验证(Continued Process Verification)即可,详见:FDA Guidance Process Validation: General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
这{{threadTextType}}正{{isAdmin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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