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QC实验室进行的研发样品检测需要执行GMP偏差或OOS吗?
QAQC注册申报
在GMP的QC实验室进行研发样品的检测,无菌项目出现OOS结果,需要按GMP规范启动GMP下的偏差或OOS调查吗?

(检验方法尚未经过验证,样品也不是GMP规范下生产的)

2025-02-14 10:10 匿名     
12个回答

1、前置条件:贵司的QC实验室是属于GMP体系下的实验室还是研发体系下的QC实验室,根据老师问题中的GMP规范性,猜测应为GMP体系下;

2、研发样品的检测:贵司的QC实验室检测的研发样品,研发是否向QC实验室转移检测方案,可以是方案或者直接写明按照ChP1101薄膜过滤法或者方法检测SOP一类文件;

3、无菌项目出现OOS结果:是阳性对照、环境监测还是供试品长菌问题,猜测应为供试品长菌问题

4、是第一次送样即出现该问题、还是本次为首次出现该问题(已经完成该项目多批次送样检测完成);

5、方法未经过验证:先明确是药典方法还是新方法、或者替代方法、快检等方法;什么样品:药典品种还是新药或者仿制药,老师提到不是GMP条件下生产的,排除外购的原辅包关键耗材等;

6、非GMP条件下生产:无菌保障与GMP条件不是“=”的关系,既然做无菌检测,哪怕是研发样品,无菌保障肯定有的,总不能在普通环境在生产的吧,也不会人员丝毫没有无菌意识,裸手直接样品什么的;

个人观点:既然该供试品长菌,且是在GMP体系下发生的,肯定是需要按照GMP体系下文件进行调查,这不仅仅是研发样品的事情,还有体系,其它样品的污染与交叉污染的风险问题。

微生物异常(MDD)调查可参考:PDA TR88报告《Microbial Data Deviation Investigations in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识林上有相关课程链接 PDA TR 88 MDD调查 - 学习分享 2022.04

关于微生物检测相关延伸阅读可以参考: FDA Pharmaceutical Microbiology Manual 202008Chapter 4: Investigating USP Sterility Testing Failure

2025-02-15 11:48 红秀     

你的前置条件为“GMP的QC实验室”,那所有来样检测,都应当按照GMP实验室的规范流程来执行;如果想要规避,只能公司组建研发检验实验室,研发样品另行检测,按研发的体系管理流程来进行管控。

2025-02-20 11:11 铅笔小旧     

无菌项目出现OOS结果,按照调查要求,要么是产品问题要么是实验室问题,在没有被证实的情况下直接认定是产品问题,显然是不合适的。
无菌的检验方法未被经过验证,更多情况下是指在未检出菌时其检验结果无意义,现在已经有微生物检验出,那这种情况下就不用去考虑方法未被经过验证。需要考虑微生物从哪里来的,如果确定是从产品上来的,那可以不进行实验室检测部分调查,但是如何确定菌从哪里来本身就是一个调查过程。

2025-02-18 09:36 用户pidx     

需要,你是GMP体系,就按你的体系来管理,和样品没关系。

2025-02-17 14:01 奇士     

其实就把你当成一个委托实验室即可,当然你可以按照任何程序启动,但是你的文件体系注意要相适应,不是你想委托就能被委托,需要相关文件支持,并保证体系的健康。

2025-02-17 13:20 暗黑使者     

需按照GMP体系要求就高管理,如样品的管理、记录等,但是结果的管理,可按照样本类型和适用的体系进行调查和管理,如研发管理体系。从管理角度,研发和GMP能分开还是分开管理。

2025-02-15 21:35 圣人有点冷     

按照体系而不是按照样品是什么

2025-02-14 17:05 魏微甜     

看看实验室有无相关文件规定,出现异常了,至少要明确是不是操作异常导致的吧。我这边是研发类的样品异常有单独的流程去调查,然后出具调查报告。不会和GMP的样品同样的调查流程,要不审计的时候OOS清单很混乱啊

2025-02-14 14:55 匿名     

1.GMP实验室这种说法合理吗?

2. 所谓常规QC不能做分析方法开发类的活动吗?你的答案是可以还是不可以。如果是可以,那么对于分析方法开发过程中的管控有要求吗?如果有要求,按照要求来就可以,分析方法开发过程中,和数据准确性没有关系;如果没有,那就是流程的缺失。如果是不可以,那本身就是不合规了。而我以为的QC分析,简单来讲,就是实施各种检测,所谓的合规,就是按照规定来实施检测,所谓的DI,就是满足数据追溯要求。GMP的翻译是良好生产管理规范,不是不能做巴拉巴拉。

2025-02-14 14:31 Boli     

个人理解:GMP实验室按道理就不应该有未经验证的方法用于样品检验的情况。这个对GMP实验室的管理的挑战是比较大的,会让别人挑战是否还有其他不验证就进行检测的情况。其次,即使是研发样品,也应在验证后的方法进行测试才能保证数据的可靠。

对于是否发起OOS,GMP实验室的话,应该有OOS管理规程,会规定什么情况下发起,应参照内部SOP进行,如果SOP与GMP不一致,还应完善SOP内容。

2025-02-14 12:00 亦心     

首先,需要有标准,才会有OOS的这种说法。所谓标准,就是要有签批版的文件,既然是研发样品,又何来标准一说?所以,只要满足数据完整性要求,不需要做OOS。

2025-02-14 13:09 齐御风     

首先你这边是自己说GMP的实验室,那出现问题不按照GMP执行是怎么判定为GMP的实验室呢,仅仅是因为符合环境就叫做GMP实验室吗?

其次是无菌项目出现OOS,建议参考药典1101,很明确说明无菌试验结果判定。你看下你们满足无效条件吗,不满足就是无菌不符合,那出现污染你们如果处理?无菌是安全性检测指标。建议慎重考虑

2025-02-14 11:12 爱生活爱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