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产品室温20-25度保存,仓库和实验室和车间都得按这个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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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审计缺陷,说美国药典规定了,室温保存的产品,只允许超出范围24h(13-30);
但是先不说这个条件苛刻根本没考虑实际情况,在当前药典背景下,该怎么有理有据地去和客户battle呢?难道只能去改变硬件设施吗?
2025-01-07 14:44 YoyoXU     
5个回答

产品的贮存条件指的是长期保存条件,因此在仓库、物流运输等环节需要遵守。

车间(生产)、实验室(检验)不需要,有老师提到了留样,留样的房间或者储藏柜是需要的。

2025-01-10 13:28 ggxwtt     

1、首先要明确,你的标签和质量标准中的储存条件是怎么写的?是”室温“?还是”20-25°C”?

2、如果标签上是“20-25°C“,到任何国家都是这个温度,仓库、留样按标签要求,生产、包装后的暂存按累积稳定性试验确定暂存周期;按运输验证确认运输过程的温控情况。

3、如果标签上是”室温“,按不同国家对室温的要求进行评估,如:美国20-25°C,欧盟15-25°C,按最严的。按第2条进行暂存周期和运输验证。

2025-01-10 12:32 Sumei     

如果你们产品需要符合美国药典的要求,质量标准规定的储存条件是室温,那至少仓储部分,长期储存的环境,是必须符合的。

至于实验室和车间,可以根据研发阶段的超出储存条件的验证实验,来验证产品可以超出储存条件多久,评估后确认是否必须符合。

各国法规有不同的规定,凡例中的细节有差异,如果需要多国注册申报,就必须得符合各国法规,做这项工作,就得承担这样复杂工作带来的代价了。

2025-01-09 16:53 铅笔小旧     

对于样品的长期储存,需要严格按照美国药典659 控制室温的要求进行,例如:仓库、留样室。

对于实验室检验样品的暂存、运输和发运以及入库过程、车间样品暂存等,可基于加速稳定性数据以及Stress study或者运输验证的数据论述。

2025-01-08 17:31 沐清风     

你要是卖美国,你就按美国的规定就行了。根据销售对象是不同国家的情况,可以把不同国家药典中或者GSP中的对于温度范围的建议,因为室温对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规定是不同的,再就是你们产品存放的温度条件和范围你们的稳定性数据都是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有理有据的告诉他你们当前的储存条件是没问题的

2025-01-07 16:25 漆白雪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