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DC药物的生产、放行管理,
QA生产管理

各位老师,

   关于ADC药物的生产放行管理,

  你们是把抗体的生产,小分子的生产按照类似于化药原料药放行的?还是把他们当作一个中间产品来控制放行的?

    另外,ADC药物嘛,你们抗体的生产,小分子的生产必然是2个生产地址,那么后面原液及制剂的生产可以和抗体的生产是两个SITE吗?

     抗体的生产,原液的生产,制剂的生产可以是3个site吗? 如果小分子是两个(连接子及毒性小分子),也是2个site,那就是总共5个site?

2024-12-09 15:48 匿名     
3个回答

对于第一个问题,这是CFDI官方在2024年南京制药工程大会上的ppt,供参考。

2024-12-20 17:12 识林-实木     

ADC生产涉及:小分子毒素、裸抗、偶联物和成品。参考以下列举的关于生物制品的注册申报、试点工作方案和现场检查指南,支持小分子、原液和成品的分阶段生产。其中生产现场检查指南对于分段生产管路检查:提到原液或中产产品的生产,即映射的对应API原液/小分子毒素、裸抗。

第一个问题:是否作为中间产品,基于生产工艺,某批小分子是否支持生产多批原液,若是一般将小分子毒素作为API管理,而不是中间产品,且对于化学药物,其分子结构和杂质表征比较简单,变异性较低,而不像裸抗,生物制品本身具有更复杂变异性。

第二个问题:根据当前注册申报要求,个人理解是可以的。

第三个问题:同第二个问题,另外对于小分子,CDE关注的是小分子毒素,而连接子仅是作为物料管理,企业可外购也可自制,分阶段生产最多是4个site。


1、抗体偶联药物分段生产试点注册申报技术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纳入分段生产试点的 ADC 产品所涉及的上市申请或上市后 变更 补充申请 指导小分子、原液或制剂分段生产相关研发和注册申报工作

3、生物制品分段生产现场检查指南

六、分段生产管理检查

(一)生产管理

持有人应根据分段生产情况建立分段生产场地清单,并及时更新。

1.原液或中间产品生产

(1)原液或中间产品的运输应经过风险评估及充分验证,重点考虑运输工具、运输贮存条件、容器材质和密封性、防篡改装置等;

(2)原液或中间产品的标签应包含持有人名称/代码、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产品名称、批号、数量、生产日期、贮存条件和有效期等,标签应受控管理,不易脱落,易于识别;

(3)原液或中间产品在分装时应充分考虑成品生产企业的入厂取样检验需求,必要时配置取样袋或随货样品,并且做好标识,避免混淆;

(4)原液或中间产品通常应在质量部门完成全项检验并放行后,发运至分段生产下一步的生产企业。只有在经质量部门和持有人批准并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和记录的情况下待验中的原液或中间体可以在隔离的状态下转移到分段生产的下一步的生产企业,待验中的原液或中间产品不能用于进一步的生产;

(5)分段生产的原液或中间产品必要时应留样并至少保存至产品上市放行后,留样的包装材质与原液或中间产品包装相同;

(6)原液或中间产品生产企业应依据质量协议约定的沟通机制要求与持有人的指定联系人沟通偏差、数据异常趋势、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及其它需要沟通的情况。

2024-12-14 22:26 夏博良     

ADC小分子的管理按照委托生产进行管理,作为中间产品来进行放行控制。

第二个问题,就是涉及到分段生产的事情了。如果满足新发布的分段生产要求,同一质量管理体系。原则上是可以的。

2024-12-10 11:23 枥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