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研产品在3期临床前发生了重大药学变更,计划要在3期临床前先开展临床BA桥接,确认变更影响,请问这个临床BA桥接是否还需要通过沟通交流CDE同意后才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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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产品在3期临床前发生了重大药学变更(工艺变更、规格变更),计划要在3期临床前先开展临床BA桥接,确认变更影响,请问这个临床BA桥接是否还需要通过沟通交流CDE同意后才能开展?

请回答人员最好要有实际案例,谢谢!

2024-11-23 00:01 匿名     
3个回答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发生药物临床试验方案变更、非临床或者药学的变化或者有新发现的,申办者应当按照规定,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充分评估对受试者安全的影响。

申办者评估认为不影响受试者安全的,可以直接实施并在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中报告。可能增加受试者安全性风险的,应当提出补充申请。对补充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并通过药品审评中心网站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

申办者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的申办者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安全性影响必须补充申请,其他情况法规没有强制要求,如果企业有疑虑,可以和CDE沟通。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024-11-27 11:24 Ld001     

1、化学药,还是生物制品?

2、拟开展/已经开展的变更,要有详细的佐证数据支持你变更的理由,前后质量数据对比研究,非临床研究数据的结果等,先将所有变更汇总整理,与CDE召开沟通会,同意后再行开展Ⅲ期临床试验,避免做完了CDE不同意。

3、和CDE召开完沟通会之后,根据CDE意见补充完善相关研究,然后按照临床期间重大变更上报CDE备案(我记得CDE发布过相关指导原则),然后即可开展Ⅲ期临床试验。

切记一点:一定要多和CDE沟通,不要嫌麻烦,这个有血的教训!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24-11-25 13:34 飞凌大圣     

不知道你这重大变更怎么评估的,规格变更比较复杂,不只影响药学,也影响临床。增加新规格,新规格的药物含量未在已考查的用法用量范围内。增加新规格通常在用法用量变更的同时提出补充申请。你评估BA桥接也要符合逻辑。建议沟通一下,解释清楚。

2024-11-25 09:48 暗黑使者     
Jenni-Lei 2024-11-25 12:59

不涉及临床方案变更。

根据变更指导原则,重大药学变更可能需要非临床或临床桥接,那么如果是需要开展临床桥接,能够直接开展上人体吗?还是要批准后才能做临床桥接那么如果只是因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