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登记的化学原料药可作为辅料使用
注册申报

《化学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里提到:已登记的化学原料药可作为辅料使用。这个适用于所有情况吗?有没有例外的,需要特殊考虑的方面?大家有遇到具体的案例不可以的吗?